「部落格」,一個從1997年開始風行至現今的WEB2.0時代經典產物。
不過雖說風行至今,但好景不常,
就如歷史般分久必合、合久必分的道理。
在這facebook、twitter以及plurk等「微網誌」崛起的時期,
咱們曾經風靡一時的老大哥-「部落格」早已逝去往日風采。
於是,這些追隨部落格已久的老人們便開始感慨...「部落格已死!」
為何如此危言聳聽的字句,能在這樣公開的場合下被說出?
難道有任何實際的證據說明部落格早已失去民心,且不為人所「用」了嘛?
事實上,部落格的確是沒落得這般地步。
但屢遭「微網誌」颱風多次的強勁襲擊,部落格也真的是被打得滿頭包。
問題出在哪裡?
簡單來說,經過「微網誌」VS.「部落格」的大戰結果,
「微網誌」仗勢著其最大的優點贏得了民心,
其優點就是:
「微網誌」,可以幫助「社交」。
沒錯!
像facebook這種社群網站,
光是利用人們的六角關係,
所有只要對產品或者文章有興趣的民眾們,
只要簡單地點個「讚」或「分享」,
便可發揮web2.0最終精神-「Share」,
藉由民眾們一次又一次的多次分享後,
早已替公司省下不少廣告費用,
甚至已經開始創造營業利潤!
而部落格卻無法做出即時的分享功能,
公司企業沒辦法利用像facebook的粉絲專頁,
來與顧客們做出最即時、最貼切的互動服務。
因此,無法發揮「社交」功能的部落格,
便逐漸地成為人們心中已淡忘的一段青澀回憶...。
所以說,
在不遠的未來,
微網誌百家爭鳴的樣態可以見得,
而部落格,則將受到世人緬懷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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